2021年以来,我市法检两院坚决扛稳扛牢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措施,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扎实有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资料图片)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高位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依法严惩,是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一贯立场。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韶关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5宗,审结32宗,结案率91.43%,判处罚金数额414.7万元。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制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核查工作的意见(试行)》《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持续加压推进工作力度,组建专项行动专班,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紧密有力部署常态化工作。同时,强化审判力量,健全专业审判团队,在全市两级法院挑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组成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共挑选5名专业法官加入市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夯实扫黑除恶斗争专业力量。  

持续保持高压严惩黑恶犯罪。依法严厉惩处谭宜彬、张久明、范玉勤等一批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恶犯罪。切实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中罪行严重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依法从严惩处;对于黑恶势力的边缘成员,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打财断血”持续有力。做好“黑财”执行财产摸底、询价等工作,畅通审执沟通协调,加快涉案财产执行进度;多元化解决对无法变现的涉案财物依法依规统一管理、统一处置,切实提升执行到位率;加强跨部门执行联动,与公安机关、财政部门建立数据通报机制,与银行、证监、税务等单位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系统执行联动问题,精准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攻克涉黑恶财产收缴难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处置涉案财产,共出具30份法律文书。  

积极参与行业整治。韶关法院对高发、频发的涉重点行业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逐一进行筛查,对发现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制发司法建议书,共发出司法建议书28份,整改回复28份,整改率100%。市中院以扫黑除恶为抓手,大力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养老诈骗、医美等专项行动,积极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优化“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共享,切实做到打早打小。2021年以来,共审结社会治安、自然资源、市场流通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案件28宗,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6人。  

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组织召开专题培训,大力开展综合防治宣教,强力推进全民扫黑的普法宣传工作,共开展巡回法庭、法官进校园等相关活动175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5650份,重点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涉黑恶犯罪组织特征及危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对涉黑恶犯罪行为的甄别度,有效阻断黑恶势力向未成年人渗透,共筑法治长城。

韶关市检察机关:七个“坚持”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

2021年以来,韶关市两级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韶关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切实发挥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领导核心作用,检察长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做好引领示范,科学稳妥推进重点工作。  

坚持提前介入,强化引导侦查。对在我市立案侦查的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检察机关100%派员提前介入,书面引导取证,把证据确实充分问题优质高效解决在侦查阶段,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如韶关市检察院、武江区检察院通过全面阅卷方式提前介入某涉黑专案,提出书面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为后续批捕、起诉打下坚实的基础。  

坚持捕诉一体,提升办案质效。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制度优势,加大对涉黑恶案件的办理和指导力度,坚持上下联动、挂图作战,加大引导侦查力度,部署优势力量集中攻坚,组成专业办案组办理了上级交办的一批重大复杂涉黑专案,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前提下依法加快办案进度,确保案件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下。2021年至2023年7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12个。  

坚持统一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在省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我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工作。各县(市)、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及时向市检察院报备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市检察院对黑恶定性等重大事项严格把关,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坚持源头治理,实现以案促治。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教育领域、市场流通领域等,持续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坚持“应发尽发、量效并举”,制发检察建议后,适时回访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特别注重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金融放贷、教育、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实现长效常治。

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0份,促进源头治理,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蔓延滋生。  

坚持“破网打伞”,全力“打财断血”。检察机关将“破网打伞”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12309检察专线等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日常处理群众的信、访、网、电过程中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涉“伞”问题,仔细研判风险,妥善分流处理。在办案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规定,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必经环节。同时,全面审查、认定涉案财产,注意区分涉案财产类别,依法分别提出财产处置意见,实现“打击犯罪、打财断血、破网打伞”一体推进。  

坚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广泛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知识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并组织干警入户走访宣传,向市民群众讲解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相关精神,以及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及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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