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存在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优先,以拍卖、变卖担保物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担保物权担保债务2、不存在担保物权的,有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会优先3、都不存在的,一般按照判决先后顺序清偿4、上述两点不绝对,只是通行做法,且违背债的平等性原则,故而,实践中,民事诉讼有参与分配的规则,取得金钱可执行债权,可以参与分配他人已申请查封的标的。如果资不抵债,没有查封、扣押、冻结的,就涉及到破产程序了。

上一篇:

下一篇:

x

推荐阅读

更多